南京市上元中学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方案
发表日期:2016/2/23 10:45:18 作者:端木萍萍 有1821位读者读过
南京市上元中学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一切为了学生发展”的教育理念,坚持形成性评价与终结性评价相结合,以日常评价和学生的成长记录为基础,力求内容全面、客观,程序科学、规范,关注学生的全面协调发展,关注学生的特长和潜能,发挥评价促进学生发展的功能,建立科学的学生发展性评价体系。通过评价,使学生不断认识自我、发现自我、完善自我,实现教育教学预定目标,促进学生综合素质不断提高。
二、评价原则
1.发展性原则。评价坚持学生的全面发展,注重学生发展过程,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培养学生创新精神。
2.过程性原则。评价要关注学生成长历程,把日常评价、成长记录与学科测试结合起来,把书面测试与平时作业、课堂表现、情景测验、行为观察、实验操作等结合起来,实现评价方式多样化。
3.激励性原则。评价要最大程度调动学生的积极性,肯定成绩,表彰先进,树立榜样,使学生发扬优点,改正缺点,让评价成为激励学生不断发展的动力。
4.科学性原则。评价要遵循教育规律与学生身心发展规律,建立科学的评价体系,运用科学的评价方法,既反映学生学业成绩,又彰显学生的个性、特长和发展潜能。努力获取学生德、智、体、美、劳诸方面素质的全面信息,关注学生的个性差异及特长发展,扩大评价的涵盖面。
5.互动性原则。评价要突出学生的主体地位,通过交流互动,实现学生自评、学生互评、家长评价和教师评价相结合,实现评价主体的多元化。
三、评价内容
1.《中学生守则》(新版)的内容。
2.宁教中(2008)10号《关于做好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的补充通知》的内容
3.《南京市上元中学学生人人有岗》的内容。
四、评价程序
1.综合素质评定分学生自评、组评、教师评三个程序。 先以ABCD四个等级对各项“关键表现”进行学生自评、组评、教师评而后由班主任根据ABCD四个等级的具体分值统计总评得分。最后综合“总评得分”、“特长”、“荣誉与获奖”等情况评出综合素质评定结果等级“优”、“良”、“合格”、“不合格”。
2.每周班会课学生开展自评、组评、教师评;每月汇总4周评价结果校内公示;每学期汇总学生评价结果形成综合等第,填入《初中生成长脚印》。
五、评价结果的呈现及作用
1.对学生综合素质实行等级评价,划分为A、B、C和D四个等级。
2.建立学生成长记录袋,成长记录袋中要收集能够反映学生操行表现、学业发展和个性特长评价等三方面的过程性资料。成长记录要典型、客观、真实。
3.填写《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报告书》,必须填写等级。
4.评价结果作为评选、表彰优秀学生的主要依据。
六、组织实施
1.学校成立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领导小组,具体组织实施评价工作。
2.学校在组织实施综合评价的过程中,要本着为全体学生全面发展服务的教育宗旨,扎实做好考核工作。学期结束,学校要及时将评价结果告知学生及其家长。
【附细则】
一、道德品质:
(一)此项评价为A等必须具备以下之一:
1、获校级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等荣誉;
2、在关心集体、保护环境、民族团结、积极参加公益活动等方面有突出表现并得到校
级以上有关部门表彰。
3、积极参与各种爱国主义、弘扬民族精神的各种集体活动;
4、有参加社会公益活动和捐助的表现;热心帮助他人或集体;能服从集体决定
(二)以下行为有1次1-2项符合规定的,此项评价为基本合格;1项3次以上或3项以上符合的此项评价为不合格:
① 有升旗迟到、旷到 ② 在队列里说话,不守纪律的
③ 仪容仪表检查不合格 ④ 升旗未穿校服
⑤ 不服从班主任工作安排的 ⑥ 语言侮辱、取笑其他同学(或老师)的
⑦ 有抄作业,不交作业的 ⑧ 旷课、逃课1节的
(三)此两项中符合其中一项评价为不合格:
① 有考试作弊行为的 ② 有抽烟行为的
二、公民素养:
(一)此项评价为A等必须具备以下之一:
1、获校级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等荣誉;
2、在关心集体、保护环境、民族团结、积极参加公益活动等方面有突出表现并得到校
级以上有关部门表彰。
(二)以下行为有1次1-2项符合规定的,此项评价为基本合格;有1项3次以上或3项以上符合的此项评价为不合格:
① 有上课(出操)迟到、旷课 ② 上课说话,不守纪律的
③ 仪容仪表检查不合格 ④ 未按要求穿校服
⑤ 不服从班主任工作安排的 ⑥ 语言侮辱、取笑其他同学(或老师)的
⑦ 有抄作业,不交作业的 ⑧ 校内吃零食、乱扔垃圾的
⑨ 不能按要求完成值日内容,被学校检查通报的
(三)以下行为的,此项评价为不合格:
① 有违犯民族团结的言行的 ② 破坏公共财物的
③ 利用手机观看黄色视频 ④ 仪容仪表检查(一学期3次不合格)
⑤ 升旗未穿校服的(一学期3次)
三、学习能力:
(一)以学生学习考试成绩(期中、期末考试)为准并参照学科竞赛成绩合理分配等级。此项评价为A等必须具备以下之一:
1、获校级以上特优生、三好学生荣誉
2、学习考试成绩至少在班级名列前茅,学科竞赛成绩突出,
3、必须完成研究性学习相关学习任务。
(二)以下行为有1次1项符合规定的,此项评价为C;1项3次或3项以上符合的为D:
① 有上课迟到、看课外书籍 ② 上课说话,不守纪律,影响他人的,扰乱教师授课的
③ 有抄作业,不交作业的
四、交流和合作:
(一)此项评价为A等必须具备以下之一:
1、能积极主动完成教师布置的工作(如劳动、体育、收交作业、板报等)的班委,班委
工作积极主动,组织能力强,成效显著;(如班级活动受表彰,组织者给予奖励)
2、能服从配合班委搞好班级工作(如板报组成员)
3、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种社团活动,并积极开展工作
4、学校组织或认可的活动中有与他人合作的突出表现
(二)以下行为有1次1项符合规定的此项评价为C;有两次以上的此项评价为D:
① 课间追逐打闹,在校园里乱跑乱串的
② 课间多人聚集在一起,大声喧哗,影响学校安静的
③ 上课未经老师允许插话、和其他同学讲话、顶撞教师的,拒绝参加各种集体活动的
五、运动和健康:
(一)此项评价为A等必须具备以下之一:
1、体育与健康所有模块考查成绩优秀者
2、市级部门组织的体育竞赛活动单项前四名或集体比赛前四名主力队员。
3、校级各类比赛球队或班级的主力队员。
(二)以下行为有1项符合规定的此项评价为C;
① 两操有逃操、旷操行为(1-3次/学期), ② 和同学发生矛盾吵架行为的
(三)以下行为有1项符合规定的此项评价为D;
③ 两操有逃操、旷操行为的(3次以上/学期) ④ 有打架行为的
⑤ 有吸烟、喝酒、出入网吧行为的,与社会闲杂人员来往、在校门口聚集或带进校园的
六、审美与表现
(一)此项评价为A等必须具备以下之一:
1、艺术领域课程所有模块考查成绩优秀
2、有艺术特长并得到市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专业机构认证
3、在市级教育部门组织或认可的音乐、美术等比赛中获奖
4、在校级组织或认可的艺术类比赛中获奖
(二)以下行为有1项符合规定的此项评价为C等
① 烫发或染发的 ② 仪容仪表检查不合格的
(三)以下行为有1项符合规定的此项评价为D等
① 校内外打架 ② 考试作弊
附件一:南京市上元中学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申诉复议制度
为确保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的公平公正,保护学生合法权益不受侵害,保障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过程严谨,操作规范,程序到位,结果公平公正,确保学生综合素质评级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一、申诉内容:
1.对综合素质评价的程序有异议的;
2.对班级评价的结果有异议的;
3.发现评价中有明显的评价等次与学习成绩挂钩的;
4.评价教师有明显的违纪违规行为的。
二、申诉时间:申诉的时间为公示期间内,公示期(一周)结束后概不受理。
三、申诉方式:填写《复议申请表》并提供有关材料。
四、复议的程序:自受理之日起,学校复议小组开展调查并在一周内给复议结果。
五、复议小组名单:组长:李义财
成员:丁仁军、王金伟、年级部主任、家长代表(2名) 本班教师代表(2名) 学生代表(3名)
附件二:
1、凡第一、二项评价为不及格或第三至第六项评价为D等1次的,学校给予通报批评处分(不记入档案);
2、凡第一、二项评价为不及格或第三至第六项评价为D等2次的,学校给予警告处分并记入档案;
3、凡第一、二项评价为不及格或第三至第六项评价为D等3次的,学校给予严重警告处分并记入档案;
4、凡第一、二项评价为不及格或第三至第六项评价为D等4次的,学校给予记过处分并记入档案;
5、凡第一、二项评价为不及格或第三至第六项评价为D等5次的,学校给予记大过处分并记入档案;
6、凡第一、二项评价为不及格或第三至第六项评价为D等6次的,学校给予留校察看处分、通报上级教育部门和公安机关并记入档案。
本方案从2016年2月21日起执行。
南京市上元中学德育处
2016-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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