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信仰之歌——纪念中国共产党成立95周年
发表日期:2016/3/8 16:22:13 作者:刘中伟 有3309位读者读过
· 关于举办信仰之歌——纪念中国共产党成立95周年
暨弘扬雨花英烈精神诗词征集活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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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
2016-03-01 |
来源: |
南京党史网 |
· 各单位:
2016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95周年,也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的开局之年。在以习近平为总书记的党中央的正确领导下,蓬勃发展着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取得举世瞩目的新成就,南京的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正迈向“强富美高”的新目标。2014年 12月,习近平总书记在江苏调研期间指出,在雨花台留下姓名的烈士就有1519名,他们的事迹展示了共产党人的崇高理想信念、高尚道德情操、为民牺牲的大无畏精神。为纪念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人民奋斗拼搏的伟大历程,继承和弘扬共产党人的理想信仰,激发人们为实现伟大中国梦而努力奋斗的意志力量,现在全市开展“信仰之歌——纪念中国共产党成立95周年暨弘扬雨花英烈精神诗词征集”活动。现将活动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联办单位
主办:中共南京市委党史工作办公室
承办:南京诗词学会、南京延安精神研究会、南京机关作家协会
协办:雨花台区委党史办、雨花台区实验小学、南京广电集团少儿频道、南京报业集团龙虎网少儿频道(金金网)
二、征稿时间
2016年3月1日—4月30日
三、征稿对象
广大诗词爱好者,大中小学校学生,机关企事业单位职工。
四、征稿内容
要求紧扣活动主题,弘扬时代精神,联系南京实际,抒发真情实感。作品以诗词形式,热情歌颂党的革命历程和丰功伟绩;歌颂改革开放的伟大成就和时代精神;歌颂党的百年奋斗目标和实现中国梦的伟大实践;歌颂共产党人的坚定信仰和时代风采;歌颂南京的巨大变化和创新发展;缅怀南京革命先烈,讴歌雨花英烈精神。
五、征稿体裁
诗词体裁不限,旧体、童谣、新体均可。旧体诗词曲赋要求基本合律,童谣要求简短新颕上口,新体诗原则上要求30行以内。
六、征稿方式
征集稿件请注明“信仰之歌”诗词征集大赛字样,同时注明作者真实姓名、所在单位、具体地址和通讯方式。截稿期内,电子稿件请发南京诗词学会邮箱,njscxh﹫163.com;书面稿件可函寄210018南京市成贤街110号南京诗词学会。
七、征稿评奖
活动组委会成立“信仰之歌”诗词征集作品专家评审小组,对来稿进行客观公正评审,并报主办单位定评,分别产生一等奖作品5件、二等奖作品10件,三等奖作品20件,入选奖作品若干件。对获奖作品颁发证书和奖金。其中: 一等奖每名600元;二等奖每名400元;三等奖每名200元;入选奖作品颁发获奖证书。另评选优秀组织单位若干名。
八、征稿展示
拟定于6月份在雨花台区实验小学举办“信仰之歌”专场诗词朗诵会,现场朗诵征集获奖优秀作品;所有来稿在南京诗词学会官方网站和龙虎网(金金网)线上展示;部分获奖优秀作品在市委党史办“南京党史”网站及刊物《南京党史》、《南京诗词》选登。
希望各单位认真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充分调动人员参与活动的积极性;同时以本地“南京市校园诗教实验基地” 中小学校为重点,广泛发动学校师生积极参与,创作诗歌童谣作品。为保证活动进度和作品质量,有条件的单位要统一扎口,组织征集,并及时分期分批申报。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市委党史办宣传联络处 徐国前,83637518;张弘,83210928。
中共南京市委党史工作办公室
2016年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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