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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元中学体育阳光运动活动手册

发表日期:2014/3/3 0:00:00 作者:孟向东 有1106位读者读过

目 录

教育部 国家体育总局 共青团中央关于开展全国亿万学生阳光体育运动的决定( )    …………………………………………………………………( 1 )

江宁区教育局关于开展亿万学生阳光体育运动的决定(摘要)……( 3 )

南京市上元中学学生阳光体育运动方案………………………………( 6 )

学生阳光课间下楼示意图………………………………………………( 8 )

学生阳光课间活动进场示意图…………………………………………( 9 )

初一年级学生阳光课间活动位置划分示意图…………………………( 10 )

初二年级学生阳光课间活动位置划分示意图…………………………( 11 )

初三年级学生阳光课间活动位置划分示意图…………………………( 12 )

阳光体育活动记录表……………………………………………………( 13 )

眼保健操记录表…………………………………………………………( 13 )

2011----2012学年度第一学期阳光课堂活动安排表 …………………( 14 )

学生阳光课堂活动项目及区域划分平面图……………………………( 16 )

阳光课堂活动记录表……………………………………………………( 17 )


教育部 国家体育总局 共青团中央

关于开展全国亿万学生阳光体育运动的决定

( )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体育局、团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体育局、团委: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认真落实“健康第一”的指导思想,在全国亿万学生中掀起群众性体育锻炼的热潮,切实提高学生体质健康水平,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共青团中央共同决定,从2007年开始,结合《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的全面实施,在全国各级各类学校中广泛、深入地开展全国亿万学生阳光体育运动(以下简称阳光体育运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开展阳光体育运动,要进一步提高对体育的认识。各级教育行政部门、体育行政部门、共青团组织和各级各类学校要把开展阳光体育运动作为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重要突破口和主要工作方面,作为加强学校体育工作,提高全体学生体质健康水平的主要举措,认真组织实施。动员起来,组织起来,在全国大、中、小学中掀起阳光体育运动的热潮,形成全员参与的群众性体育锻炼的良好风气。

2.开展阳光体育运动,要以达标争优、强健体魄为目标。用3年时间,使85%以上的学校能全面实施《学生体质健康标准》,使85%以上的学生能做到每天锻炼一小时,达到《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及格等级以上,掌握至少2项日常锻炼的体育技能,形成良好的体育锻炼习惯,体质健康水平切实得到提高。

3.开展阳光体育运动,要以全面实施《学生体质健康标准》为基础。建立和完善《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结果记录体系,测试成绩要记入小学生成长记录或学生素质报告书,初中以上学生要记入学生档案,并作为毕业、升学的重要依据。建立《学生体质健康标准》通报制度,定期通报各地《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的实施情况和测试结果。认真组织全体学生积极开展达标争优活动,对达到《学生体质健康标准》优秀等级的学生,颁发阳光体育奖章

4.开展阳光体育运动,要与体育课教学相结合。坚持依法治教,规范办学行为,严格执行国家有关体育课时的规定,开足上好体育课,不得以任何理由挤占体育课时。深化教学改革,不断提高教学质量,通过体育教学,教育、引导学生积极参加阳光体育运动。

5.开展阳光体育运动,要与课外体育活动相结合。配合体育课教学,保证学生平均每个学习日有一小时体育锻炼时间。将学生课外体育活动纳入教育计划,形成制度。认真组织实施全国中小学生课外文体活动工程,大力推行大课间体育活动形式,积极创建中小学快乐体育园地,加强学生体育社团和体育俱乐部建设。通过广泛开展学生体育集体项目的竞赛、主题鲜明的冬季象征性长跑、具有地方特点和民族特色的学生体育活动等,不断丰富学生课外体育活动的形式和内容。

6.开展阳光体育运动,要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通过多种形式,大力宣传阳光体育运动,广泛传播健康理念,使健康第一达标争优、强健体魄每天锻炼一小时,健康工作五十年,幸福生活一辈子等口号家喻户晓,深入人心。建立评比表彰制度,对在阳光体育运动中取得优异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以唤起全社会对学生体质健康的广泛关注,吸引家庭和社会力量共同支持阳光体育运动的开展。

7.开展阳光体育运动,要加强组织领导。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和共青团中央共同成立全国阳光体育运动领导小组,制订实施细则,领导和组织全国阳光体育运动的开展。各级教育、体育行政部门和共青团组织要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各学校要成立以校长牵头的领导小组,按照全国的统一部署,制定具体的措施,组织本地、本单位的阳光体育运动的实施。


江宁区教育局关于开展亿万学生阳光体育运动的决定

(摘要)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认真落实“健康第一”的指导思想,根据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共青团中央联合下发的《关于开展全国亿万学生阳光体育运动的通知》要求和全国、全省学校体育工作会议精神。经区教育局研究决定,从2007年9月1日起,在全区中小学广泛开展“亿万学生阳光体育运动”(以下简称“阳光体育运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广泛发动,掀起千万学生阳光体育运动热潮。

1、学校领导和广大师生要深刻认识开展阳光体育运动的战略意义,站在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高度,站在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的高度,本着对国家民族未来高度负责和对青少年学生健康成长高度负责的精神,真正把阳光体育运动作为提高青少年学生体质健康水平的工作抓手。认真组织,广泛动员,鼓励学生走向操场,走向自然,走到阳光下,确保每天锻炼一小时,逐步形成人人参与体育锻炼的良好局面。

2、教育要面向和谐社会建设,学生身心健康发展也是解读教育是否进入和谐社会的标准之一,只有在学校教育中时时考虑在更大程度上为学生的健康成长服务,满足学生健康成长的需要,才能与和谐社会相接轨。

3、全区各校应积极与新闻媒体结合,并利用校内网络、广播站、报纸、宣传栏等各种宣传媒介和手段,大力宣传阳光体育运动,广泛传播健康理念,使“每天锻炼一小时、健康生活一辈子的理念深入人心,唤起全社会对学生体质健康的关注,吸引各种力量共同支持阳光体育运动的开展。

二、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工作机构。

“健康第一”的指导思想不只是一个学科教育的目标,更不是一句喊在嘴上的口号,而是全校教师共同的责任。一小时体育锻炼决不是为了把少数学生变为体育精英,多数学生变成体育观众。而是要力争让所有学生都成为有体育素养的公民。

三、充分发挥教育行政评价手段,确保学生每天一小时体育活动取得实效。

1、开展学生阳光体育运动要坚决贯彻执行《教育部关于保证中小学体育课时的通知》规定,1-2年级每周体育课为4课时;3-9年级每周体育课为3课时;高中、职业学校每周为2课时。各中小学必须保证开齐上足体育课时,同时,从2007年秋季起,全区小学实行每天下午两节课后不得再进行文化课教学(补习)活动,师生一同走出教室参加不少于一节课的体育课外活动;全区中学实行在没有体育课的当天下午三节课后,不得再进行文化课教学(补习)活动,参加每周高中三次、初中两次的课外体育活动。各校要认真贯彻执行区教育局的决定,认真组织科学安排,制定出符合本校实际的工作方案,并于2007年9月30日前报区教育局普教科,区教育局普教科、督导室将根据各校的工作方案进行督查、评比。

2、从2007年开始起,区教育局把学校一小时体育活动的开展情况纳入评价学校的重要内容。其主要指标包含是否开齐开足体育课,是否把体育活动纳入课表,是否有活动计划、是否有安全预案、是否有教师组织、是否有检查记录等等。这就要求各校全面准确地贯彻落实学习、理解、把握教育部制定颁发的《体育与健康课程标准》,认真上好体育课,开展切实有效的体育课外活动强化体育课程(活动)管理,形成制度,让“每天锻炼一小时,健康工作50年,幸福生活一辈子”的口号深入人心,把时间、空间还给学生,把兴趣爱好还给学生,把人人享有体育的权力还给学生,鼓励学生在诸方面得到发展。

四、开展学生阳光体育运动,要选择符合学生身心特点的有效形式和载体。

1、各校在实施学生阳光体育运动过程中要以“达标争优,强健体魄”为目标,结合实施《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建立《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报告书制度,并将测试报告书列入学校学生档案,作为学生毕业、升学的重要依据。逐步实现贯彻实施《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和科学化。

2、小学阶段以集体性体育项目以及跳绳、踢毽、投沙包等为主要载体,中学阶段以“晨光体育活动为主要载体,每年集中展示大众健身的体育活动,逐步形成小学、初中、高中、不同学段的体育节。农村中小学要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因地制宜、因陋就简地开展具有地方特色的体育活动或各种体育游戏,让学生在活动中得到锻炼。

3、学校要为学生课外体育锻炼提供条件,要组织多层次、多样化的体育团队和竞赛活动,培养学生参加体育运动的兴趣,提高课外体育活动的吸引力。校长要亲自动员和号召学生参加课外体育活动,班主任、体育教师要做体育活动的组织者和推动者。形成人人参与、人人争先、生龙活虎、生机勃勃的校园体育氛围。

五、开展学生阳光体育运动,学校各部门要齐抓共管、搞好配合,保证经费的落实。

中小学要在学校的统一安排下开展各种体育活动,争取做到“人人有项目、班班有活动、周周有安排、月月有比赛,使学生在系统地锻炼中增强体质,通过不间断地锻炼使学生至少学会两项日常锻炼的体育技能,以利于他们走出校门后能继续保持良好的锻炼习惯,使体育成为他们生活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各级各类学校要提供必要的条件,保障阳光体育运动的实施。

六、开展学生阳光体育运动要完善制度、保证安全。

学校体育是以学生为对象进行的体育活动,主要特征是以各种身体练习为载体,具有较强的对抗性和竞争性,必然会有潜在的安全隐患,难免会出现意外伤害,学校体育活动中必须要强化安全教育管理及防范工作。因此,要建立和完善严密的制度,采取一切必要的措施保证其健康有序地进行。对体育设施要定期进行维护,并制订出切实有效的安全预案。要高度重视并防止体育锻炼中的意外伤害事故,积极提倡和推广为学生购买意外伤害保险的成功经验和做法,为学校处理好意外伤害事件提供必要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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