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初三年级教学绩效奖
发表日期:2007/11/16 16:24:01 作者:无 有1555位读者读过
(二)初三年级教学绩效奖
(南京市上元中学第四届教代会第二次会议通过)
一、 指导思想:
坚持正确的办学方向,面向全体学生,鼓励教师,学科备课组既团结协作,又争优创先,完成区教育局下达的考核目标同时确保综合排名区第二位(民办学校除外)。
二、 总体奋斗目标:
1、届巩固率不低于98%;
2、参考率不低于95%;
3、中考总均分超市均分,力争完成局下达的考核指标;
4、中考综合排名全区第二位(民办学校除外)。
三、 总体奖励标准:
1、完成总体奋斗目标,中考学科按每人奖励2500元,奖励给年级组。超市均分1分每人奖励50元,依次类推,完成局下达的考核目标,每人另嘉奖200元,奖励给年级组。
2、超过上年指标奖励人均总额等同上年,超过部分,均分超1分人均奖50元,每超区高级中学1人奖人均20元,奖励给年级组。
3、低于市均分10分以内(含),每低1分扣人均40元,超过10分以上,15分以内(含),每人扣1500元,低于市均分15分,不再享受中考奖。
4、为了鼓励班主任加强班级管理,设立考核奖,在学生毕业前学生涉案犯罪率为零,奖励班主任实验班100元/班。普通班300元/班。
5、鼓励备课组争优创先,如教师个人所教班级均分位居全区之首,校长办公会研究用校长基金另外重奖学科教师。
四、 说明:
1、以上的人均奖励,均以满工作量为基础,学科满工作量的标准:语文、数学、英语 2班/人,物理、化学 3班/人,政治 4班/人,历史、地理、生物学科的奖励原则为初三人均奖励的50%,体育为40%。
2、学校依据上述标准奖励给年级组,由年级组制定二次分配方案,报校长办公会批准发放至个人。
(1)年级组分配时不得平均分配奖金。
(2)年级组分配方案必须征得本组60%的教师同意,方可实施。
3、初三中考学科不再参加学校第二学期综合考核中的绩效考核。
2006.1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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