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上元中学绩效奖励办法
发表日期:2007/11/16 16:25:28 作者:无 有1584位读者读过
南京市上元中学绩效奖励办法
(一)初一、二年级教学绩效奖
(南京市上元中学第四届教代会第二次会议通过)
一、指导思想:
坚持正确的办学思想,面向全体学生,鼓励教师、学科备课组既团体协作,又争先创优,努力完成区教育局下达的教学任务,提升上元中学教学质量。
二、考核原则:
1.考试命题组织阅卷形式:区教研室(含)以上组织的统一命题,统一检测,片组织阅卷。
2.学校采用年级组捆绑式考核的方式,本次只考核年级总均分。
3.本次考核以满工作量作为考核基数核算。
4.未参加统考统批的学科,根据平时的教学常规(备课、上课、竞赛辅导、学生评议、论文总结、领导巡查等)评定综合等第(具体办法另发)。等第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等。
三、考核办法:
1.总均分位居全区第一名,奖人均1000元,第二名奖人均700元,第三名奖人均650元,第四名奖人均600元,第五名奖人均550元,第六名及以下各奖人均500元, (民办学校除外)
2.学校只设年级组总奖金,年级组根据具体情况,制订二次分配方案, 报校长办公会批准后发至个人。(1)年级组分配时不得平均分配。(2)年级组二次分配方案必须征得年级组60%的教师同意方可实施。
3.未参加统一检测的学科教师设基本奖500元,根据工作量,教学常规考核基本合格奖基本奖50%,合格的奖基本奖的70%,良好的奖基本奖的90%,优秀的奖基本奖的100%,不合格的不再享受奖励。
4.班级总分位居全校第一、二、三位的,由学校另外奖励其班主任300元、200元、100元。
5.对教师个人任教学科在全区名列前茅者,经校长办公会研究用校长基金另外奖励教师个人。(须满工作量)。
2006.1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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