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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上元中学关于考查学科学生成绩评定办法

发表日期:2008/1/11 13:43:24 作者:无 有1344位读者读过

为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提升学生的综合素质,有效地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特制定上元中学考查学科学生成绩的评定办法:

一、     考查学科:音乐、体育、美术、劳技、信息、国防、综合健康

二、考查学科成绩考核记分和评定办法

1、考查学科期末成绩评定采用等级记分制。

其中:音乐、体育、美术学科成绩采用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

劳技、信息、国防、综合健康采用合格、不合格

优秀:100——85分    良好:84——75分

合格:74——60分    不合格:60分以下

2、考查学科成绩评定应根据平时考查与期末考试综合评定。

(1) 平时考查主要从学生出勤率与课堂表现、基本技能与技巧的完成、随堂作业等方面评定成绩,采用百分制。

(2) 期末考试对照课程标准和本学期授课内容,采用试卷形式进行随堂检测,采用百分制。

(3) 学期综合成绩评定,平时考查成绩占60%,期末考试占40%,最后折算等级。

3、因特殊情况未参加期末考试的学生,如平时考查成绩优良,经教务处主任批准,可根据平时成绩评定学期成绩。

三、成绩上报

学科教师分班上报学生成绩,包括过程评价记录、平时考查成绩、期末考试成绩、折算等第交教务处审核存档。审核后教务处转各年级部,班主任填写学生素质发展报告书和学籍卡。

 

                               2008年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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