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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上元中学巡查课制度

发表日期:2007/11/15 13:26:17 作者:无 有1142位读者读过

为提升课堂教学效率,保证课堂内外无教学事故发生,完善学校规章制度,特制定《南京市上元中学巡查课制度》,具体如下:

一、具体要求:

1.教师严格按课表上课,执行课程设置立案,完成教学任务。

2.教师上课有无迟到、早退现象或课堂纪律较差,学生吵闹,学生睡觉等。

3.教师请病、事假应提前调好课,在教务处备案,准假后才可请假。若有特殊情况,学校统一安排。

4.室外课和功能室上课的教师在课前清点人数,若有迟到、旷课等现象及时告之班主任,并协调处理,加强安全教育。

5.教师按学校要求,完成监考、阅卷等工作。监考时,不做与监考无关的事;阅卷按教研室或学校的统一要求,完成阅卷任务。

二、检查与处理办法:

1.校长室、教务处不定时进行抽查、巡查课务。凡发现违规者,第一次,进行通知教育,第二次,校内通报批评,记录在案,第三次,校内处分,记录在案,扣除部分年终考核奖。

2.任何教师不得以任何理由旷教,出现课堂空课现象,凡违反者,均以造成教学事故进行处理。

本方案从宣布之日起执行。

 

 

南京市上元中学

200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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