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上元中学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方案解读
发表日期:2017/10/16 8:18:04 作者:许洁 有1448位读者读过
南京市上元中学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方案解读
一、指导思想
坚持“一切为了学生发展”的教育理念,坚持形成性评价与终结性评价相结合,以日常评价和学生的成长记录为基础,力求内容全面、客观,程序科学、规范,关注学生的全面协调发展,建立科学的学生发展性评价体系。通过评价,使学生不断认识自我、发现自我、完善自我,实现教育教学预定目标,促进学生综合素质不断提高。
二、评价原则
1.发展性原则。评价坚持学生的全面发展,注重学生发展过程。2.过程性原则。评价要关注学生成长历程,实现评价方式多样化。3.激励性原则。评价要最大程度调动学生的积极性,让评价成为激励学生不断发展的动力。4.科学性原则。评价要遵循教育规律与学生身心发展规律,运用科学的评价方法,扩大评价的涵盖面。5.互动性原则。评价要突出学生的主体地位,通过交流互动,实现学生自评、学生互评、家长评价和教师评价相结合,实现评价主体的多元化。
三、评价内容
1.《中学生守则》(新版)的内容。2.宁教中(2008)10号《关于做好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的补充通知》的内容。3.《南京市上元中学学生人人有岗》的内容。
四、评价程序
1.综合素质评定分学生自评、组评、教师评三个程序。 学生自评、组评、教师评而后由班主任根据ABCD四个等级的具体分值统计总评得分得出结果等级“优”、“良”、“合格”、“不合格”。
2.每周班会课学生开展自评、组评、教师评;每月汇总4周评价结果校内公示;每学期汇总学生评价结果形成综合等第,填入《初中生成长脚印》。
五、组织实施
1.学校成立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领导小组,具体组织实施评价工作。
2.学校在组织实施综合评价的过程中,要本着为全体学生全面发展服务的教育宗旨,扎实做好考核工作。学期结束,学校要及时将评价结果告知学生及其家长。
六、申诉复议制度
为确保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的公平公正,保护学生合法权益不受侵害,保障评价工作过程严谨,特制订申诉复议制度。申诉时间为公式期间,填写《复议申请表》并提供有关材料。自受理之日起,学校复议小组开展调查并在一周内给复议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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