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 首页 >>德育经纬>>国旗下讲话>>>> 正文

第七周国旗下讲话稿《关注交通安全》

发表日期:2012/3/21 9:22:34 作者:无 有716位读者读过

关注交通安全

   近一段时间我校门前原本比较拥挤的道路维修,使得同学们上下学期间的出行非常困难,交管部门也多次和学校协商对策,在我们进出学校的高峰期有多名交警在维持交通秩序,保障大家的安全,但仍有少数同学不能很好地遵守交通法规和警管的指挥,影响正常的交通秩序,同时也给自己的人身安全带来严重的威胁。

   这几个月我们几乎天天要在这种道路上行走或骑车。而且现在的大货车很多,车速也快,如果我们因为一时冲动,就有可能丧身于汽车轮子底下。

   我们横过道路时,要选择有人行横道的地方。这是行人享有“先行权”。但这个地带我们仍要遵守交通法规,服从交警的指挥,并仔细观察道路情况,特别要注意避让一些转弯的车辆。避让车辆最简单的方法是:先看左边是否有来车,没有来车才走入车行道;再看右边是否有来车,没有来车时就可以安全横过道路了。 横过道路不走人行横道,随便乱穿,或者在汽车已经临近时急匆匆过道路,都是十分危险的举动。 

   道路是为了交通的便利而建造的。一些同学,因为不懂得在道路上玩耍的危害性,甚至在道路上追车、打闹,以此为乐,这是最最危险的举动,道路不是游戏场所,不能在道路上玩耍。我们每位同学都应互相提醒,大胆劝阻,当一名维护交通安全的“宣传员”。

   自行车轻巧灵活,但在行进时要用双手掌握重心,控制方向。所以稳定性差,安全性差。一碰即倒,一倒人就伤。从保证交通安全出发,《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法》规定,未满十二岁的儿童不准在道路上骑自行车,未成年人不准骑电动自行车,而有些同学不仅违反这一规定骑电动车,而且还骑车带人,如果发生事故骑车人将要相应的赔偿责任,近年来许多地方因同学骑车带人发生事故后闹上法庭,许多带人者无知的认为自己无责,实际却要承担大部分赔偿责任。有时自己受了伤,又要赔偿别人,害人害己。

 

                                                           邓纪勇

备案号:苏ICP备2021048345 苏公网安备3201150201042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