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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宁区责任督学11月主要工作要点

发表日期:2021/11/22 11:34:57 作者:徐锐 有1268位读者读过

江宁区责任督学11月主要工作要点

 

一、    主要工作

1.  中小学、幼儿园开展师德师风专项督导

2.  就10月中小学开展的“双减”和课后服务专项督导开展“回头看”,督促问题的整改落实

3. 完成相关工作,撰写学校、幼儿园督导报告(一校一报告)。

二、    工作要求

(一)中小学责任督学“回头看”10月中小学开展的“双减”和课后服务专项督导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责任督学对照学校问题清单,通过实地查看、走访师生、查阅台账等方式督促学校问题整改,要求做到“应改尽改”。

(二)中小学、幼儿园开展师德师风专项督导

1.全体中小学、幼儿园责任督学认真学习《江宁区中小学、幼儿园师德师风建设专项督导方案》,明确要求。

2.督促中小学校、幼儿园(含民办)撰写师德师风建设自查报告,按照《江宁区中小学、幼儿园师德师风建设督导表》中的要求,做好自评和相关台账资料的准备。

3.听取学校(园)领导汇报;查阅相关台账资料;与教师、学生进行交流;电话访谈家长;掌握真实信息,完成督查工作。

4.当场向学校(园)反馈督导检查的结果,列出《学校(园)师德师风建设问题清单》,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

5.完成《江宁区中小学、幼儿园师德师风建设督导表》中“督导情况”、“督评分”,撰写学校(园)督导报告。

6.《江宁区中小学、幼儿园师德师风建设督导表》、《学校(园)师德师风建设问题清单》和学校(园)督导报告,中小学责任督学于11月26日前上报。幼儿园责任督学的片区组长于11月26日前上报


                             江宁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2021年1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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