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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宁区中小学、幼儿园师德师风建设专项督导方案?

发表日期:2021/11/22 11:37:58 作者:徐锐 有912位读者读过

江宁区中小学、幼儿园师德师风建设专项督导方案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精神,督导学校、幼儿园全面加强师德师风建设,规范职业行为,明确师德底线,引导广大教师努力成为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好老师,立德树人,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助力江宁教育高质量发展。

一、    督导时间

2021年11月10日至19日

二、    督导范围

全区中小学、幼儿园(含民办)

三、    组织领导

成立江宁区中小学、幼儿园师德师风建设项督导工作领导小组,由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副局长任副组长,相关科室主要负责人为组员。同时,成立江宁区中小幼师德师风建设项督导工作小组(见附件1),由分管督导工作的局领导任组长,督导室、人事科、普教科、职社科、幼教科、审计督查室主要负责人为副组长。

四、督导内容

学校、幼儿园师德师风建设。具体内容见《江宁区中小学、幼儿园师德师风建设专项督导表》(附件2)

四、督导方式

责任督学通过听取汇报、实地察看、查阅台账、访谈交流等多种形式开展督导。

五、督导要求:

1.准备工作:责任督学认真学习《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2020年度南京市师德建设过程性评估细则及赋分办法》,与挂牌督导学校、幼儿园联系,提示学校、幼儿园按照要求做好自查报告的撰写、《江宁区中小学、幼儿园师德师风建设专项督导表》自评及相关台账资料的准备。

2.责任督学通过听取学校、幼儿园领导汇报,查阅台账资料,学生问卷调查(中小学),与教职工、学生访谈交流了解学校、幼儿园师德师风建设情况,并做好现场文字记录和音像记录。

3.责任督学认真完成《江宁区中小学、幼儿园师德师风建设专项督导表》中“督导情况”、“督评分”,当场向学校、幼儿园反馈督查情况,出具《学校、幼儿园师德师风建设问题清单》并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

    4.责任督学撰写学校、幼儿园督导报告(一校一报告)

    5.《江宁区中小学、幼儿园师德师风建设专项督导表》、《学校(园)师德师风建设问题清单》和学校(园)督导报告,中小学责任督学于11月26日前上报。幼儿园责任督学片区组长于11月26日前上报

 


                       江宁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2021年1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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