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宁区中小学、幼儿园师德师风建设专项督导方案?
发表日期:2021/11/22 11:37:58 作者:徐锐 有1438位读者读过
江宁区中小学、幼儿园师德师风建设专项督导方案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精神,督导学校、幼儿园全面加强师德师风建设,规范职业行为,明确师德底线,引导广大教师努力成为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好老师,立德树人,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助力江宁教育高质量发展。
一、 督导时间
2021年11月10日至19日
二、 督导范围
全区中小学、幼儿园(含民办)
三、 组织领导
成立江宁区中小学、幼儿园师德师风建设专项督导工作领导小组,由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副局长任副组长,相关科室主要负责人为组员。同时,成立江宁区中小幼师德师风建设专项督导工作小组(见附件1),由分管督导工作的局领导任组长,督导室、人事科、普教科、职社科、幼教科、审计督查室主要负责人为副组长。
四、督导内容
学校、幼儿园师德师风建设。具体内容见《江宁区中小学、幼儿园师德师风建设专项督导表》(附件2)
四、督导方式
责任督学通过听取汇报、实地察看、查阅台账、访谈交流等多种形式开展督导。
五、督导要求:
1.准备工作:责任督学认真学习《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2020年度南京市师德建设过程性评估细则及赋分办法》,与挂牌督导学校、幼儿园联系,提示学校、幼儿园按照要求做好自查报告的撰写、《江宁区中小学、幼儿园师德师风建设专项督导表》自评及相关台账资料的准备。
2.责任督学通过听取学校、幼儿园领导汇报,查阅台账资料,学生问卷调查(中小学),与教职工、学生访谈交流了解学校、幼儿园师德师风建设情况,并做好现场文字记录和音像记录。
3.责任督学认真完成《江宁区中小学、幼儿园师德师风建设专项督导表》中“督导情况”、“督评分”,当场向学校、幼儿园反馈督查情况,出具《学校、幼儿园师德师风建设问题清单》并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
4.责任督学撰写学校、幼儿园督导报告(一校一报告)。
5.《江宁区中小学、幼儿园师德师风建设专项督导表》、《学校(园)师德师风建设问题清单》和学校(园)督导报告,中小学责任督学于11月26日前上报。幼儿园责任督学片区组长于11月26日前上报。
江宁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2021年1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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