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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卫值班、巡查安全管理制度

发表日期:2013/4/23 8:21:34 作者:邓纪勇 有4905位读者读过

门卫值班、巡查安全管理制度

1、门卫人员必须时刻提高警惕,严防不法分子混入学校进行犯罪活动

2、来人、来客(含家长) 要礼貌、热情接待,均须办理登记、会客手续,门卫人员应认真查验来人的合法身份证件,无身份证件、未经校保卫部门同意不得进入学校。离校时要办理离校手续。

3、门卫工作人员应负责好学校门卫安全,学生在校期间应该关闭大门,对需外出的学生要严格按学生离校规定要求执行(有班主任签名的出门证)。

4、外来人员从学校内携带物资出门,门卫人员有权查问、查看。对可疑物资可以暂时扣留,及时报告有关部门处理。

5、自行车进出校门,应主动下车推行,机动车减速慢行,外来车辆进校门,门卫人员应先问明来意再开门,随车人员必须办理来客登记手续。

6、外来人员会见学生必须在课余时间,并在门房等候。

7、严禁小摊小贩进入校园卖东西。严禁将有毒有害物品和管管制刀具带入校园

8、门卫人员做好校内巡逻工作,每天巡逻四次以上,及时检查办公楼、实验楼、信息中心防盗门的关锁工作。

9、门卫必须着装整齐并配备必要的防范器材。

10、门卫工作人员应坚持24小时在岗位,不擅自脱离岗位。

南京市上元中学

20012年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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